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广知宣)12月19日,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主办、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第三届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研讨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此次研讨会共分为“技术调查官制度运行”“技术调查官工作机制”“技术调查官职责边界”“技术事实查明路径”四个主题。来自知识产权界的全国各级法院、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科研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德韩的法官、学者等共近百人,就技术调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与会领导、专家学者认为,技术调查官制度对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知识产权法院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公信力与国际影响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与会人员提出,要聚焦技术调查工作与知识产权办案规律更相适应,技术调查官制度与知识产权诉讼法律制度更相协调等问题,积极开展研究探索,分享成果经验,努力以中国智慧破解知识产权审判中的技术事实查明难题。
据了解,前两届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分别于2017年和2020年在广州举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全国法院最早成立技术调查室、建成技术调查实验室、任命技术调查官和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率先制定本级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暂行办法》《技术调查官选任和管理暂行办法》《技术调查工作规程(试行)》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了“技术调查官+技术顾问+技术专家”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建成了粤港澳大湾区技术专家人才库,有效破解仅靠自身力量无法覆盖广泛专业的困局,确保法官对技术问题的有求必应,确保案件办理的专业高效性,同时,也为国内各地各级法院提供技术调查资源共享渠道。9年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共办理案件5018件。2022年,以该院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为核心的改革案例入选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并荣获“首届广东法院改革创新奖”。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发挥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此次研讨会上,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发布了技术调查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主要体现技术调查官如何科学依法地解释权利要求划定保护范围、技术调查官如何高效合理地寻找并运用技术手段查明技术事实,以及如何依法正确地开展技术比对,涵盖机械、化工、电子多个专业领域,其技术事实查明过程中的有益探索,为同行提供了许多有益经验。如在某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中,涉及制造高分子材料所用原料和方法的同一性比对问题,技术调查官通过对检测数据、化工工艺分析评价,提出即使被诉侵权产品具有与专利原料相同的高分子原料组分,但其新增的活性高分子组分可导致反应机理和产品性能明显不同,应视为不同的技术事实认定规则。该意见经过合议庭审议并采纳,最终法院否定了鉴定机构关于技术特征相同的鉴定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该案提出的高分子聚合物专利同一性比对不能简单套用全面覆盖原则的做法,对办理涉及高分子材料专业的知识产权案件具有参考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林广海庭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王静专委、国家专利局审协广东中心杜玉副主任出席并致辞,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洪适权院长、暨南大学饶敏副校长致欢迎辞,开幕式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郑志柱主持。与会领导为此次研讨会论文获奖者颁奖,并举行了技术调查官制度研究和实践基地揭牌仪式。
与会人员合影。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