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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援志愿律师 再出发!

——12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将分别前往中西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摘要:当天的欢送会结束后,广东将有12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分别前往广西、贵州、云南、海南、青海和内蒙古等地,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行动。

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斯萍 通讯员 文芳芳)“西藏的风景很美,但我觉得最美的风景是在为当地群众服务的路上,是翻山越岭去给群众普法的路上。”这是7月21日下午,广东闻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疆作为往届志愿律师代表,在广东省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和援藏律师欢送会上,分享的志愿工作体会。

广东省2022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和援藏律师欢送会 通讯员供图

记者在会上获悉,当天的欢送会结束后,广东将有12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分别前往广西、贵州、云南、海南、青海内蒙古等地,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行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建参加欢送会,会议由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金世章主持。厅机关相关处室、省律协、省法援基金会相关人员,2022年度“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代表和援藏律师志愿者代表、媒体代表等参加欢送会。

陈旭东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律师行业全国性的公益品牌项目,是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民生工程之一。广东是律师大省,律师公益事业要走在全国前列,律师志愿者们积极响应组织号召,到服务地致力于让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保护,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值得学习。

陈旭东寄语律师志愿者,要提高政治站位,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服务群众,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紧紧围绕服务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全身心投入志愿服务工作中去,把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在利民生、解民忧方面做出新的工作成绩。

陈旭东强调,要加强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律师志愿者感人事迹的宣传,讲好法援律师故事,大力传播法律援助的正能量。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局、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省律师行业党委、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和各地律师协会要做好服务保障相关工作,多关心律师志愿者,努力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对圆满完成任务的志愿律师要充分激励、提供平台。

欢送会上,陈建分别为志愿律师代表颁发2021年度“1+1”志愿者圆满完成任务证书,颁发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牌匾。

陈建为志愿律师代表颁发2022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牌匾 通讯员供图

江迪彪、龙翔、李海疆、钟俊瑾等四位律师作为往届律师志愿者代表分享了工作经验。肖超珊律师作为入选2022年律师志愿者代表作表态发言。

欢送会现场 通讯员供图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2009年起由司法部发起的民心工程,全国各地律师经过遴选成为志愿者,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201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持续推进‘1+1’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2019年开始,司法部设立“援藏律师服务团”。广东律师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的核心价值。“1+1”行动开展以来,广东已连续13年向中西部地区派出116名、228人次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行动。

2021至2022年度,广东省派出24名志愿律师,其中参加“1+1”行动18名,分布在广西3人、海南2人、贵州2人、四川2人、内蒙古2人、新疆兵团2人、青海2人、新疆1人、宁夏1人、湖南1人。“援藏律师服务团”志愿者律师6名。24名律师均圆满完成任务。据统计,一年来志愿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8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920人次,开展法制宣传及讲座83次,代写文书335份,化解社会矛盾186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2022年,省司法厅、省律协和省法援基金会协调各市积极发动组织招募2022-2023年度“1+1”律师志愿者,全省45人报名。通过遴选,最终有12名律师入选“1+1”行动,分布在广西(4人)、贵州(4人)、云南(1人)、海南(1人)、青海(1人)、内蒙古(1人)。

 责任编辑: 李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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