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前法宣)深圳前海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外司法审判专业人才培养的部署要求,通过队伍建设、交流合作、考核激励等多维途径,加快建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
健全机制 充实队伍
完善专业审判组织体系。选任具有普通法学习背景、外语能力突出、熟悉国际经贸规则的法官专门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组建跨境贸易、跨境金融、国际物流等六大特色专业化合议庭,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
注重人才梯队建设。制定《岗位说明书》列明各岗位工作要求、考核指标、程序处理等内容,为干警履职尽责提供详实学习指南,组织“法官沙龙”学习研讨审判实务重难点法律问题,促进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间经验交流互享。截至2024年4月30日,共开展“法官沙龙”12期。
加强人才培训力度。邀请香港地区法律专家开展普通法系列讲座,组织“英语沙龙”开展法律英语教学,积极培育具备国际视野、外语优势及法律知识的综合涉外审判人才。截至2024年4月30日,共开展普通法系列讲座10期、“英语沙龙”活动80次。
创新合作 共建湾区
引入港澳专业人士参与案件办理。在全国率先建立系统规范的香港地区陪审员制度,2016年至今先后选任三批81名香港地区陪审员,与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有效提升了司法区际公信力。截至2024年4月30日,香港地区陪审员共参审案件978件。
聘请45名港澳地区特邀调解员参与跨境商事案件调解,实践“域外调解员+内地调解员或调解法官”联调新模式,促进内地与香港地区调解实践、方式、文化共融共通共发展。截至2024年4月30日,港澳地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2534件。
吸收港澳人才合作开展改革调研。依托港澳专家研究员和司法研修生项目,围绕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等主题,与内地、港澳高校法学专家、硕博研究生开展联合调研活动,夯实涉外审判改革创新智力支持。截至2024年4月30日,共引入4名港澳专家研究员,接收6批22名司法研修生。
注重激励 激发活力
用好实考“指挥棒”。2023年底完善修订《法官业绩评价办法》《法官助理业绩评价办法》,立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特点和人民法院审判管理指标体系,科学设定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结案数量、审限内结案率等考核标准,促进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提档加速。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前海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审结率83.65%。
树立激励“风向标”。注重发挥评选表彰的标杆引领作用,将审判精品成果、改革创新项目同个人评优评先相结合,充分调动司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和改革创新的能力水平。截至2024年4月30日,全院自主或联合开展各类调研课题60余项,形成150余项制度成果,出版研究著作3本;共有40余件案件先后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