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 前法宣)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称号。前海法院是全国第一家获评该荣誉的自贸区法院,实现了深圳近20年来此项荣誉的突破。“全国模范法院”评选表彰由人社部和最高法院联合举行,每五年举行一次,是全国法院系统的最高荣誉。
前海法院曾获评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创新举措6次被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向全国推广,18项成果入选广东自贸区、广东法院制度创新案例,70项改革项目入选前海制度创新成果。主要工作亮点有:
聚焦“公正与效率” 打造公正高效司法示范地
狠抓审判精细管理和科技高效赋能,上线市中级法院AI辅助办案系统,审判态势持续良性循环,截至2024年12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案件124087件,2024年受理数是2015年成立时的16.07倍,审判质效持续提升,审判效果持续向好。
展现“三个全国领先”竞争力 打造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优选地
累计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21900件,覆盖143个国家或地区;其中涉港商事案件14041件,数量为全国第一。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3个月,较建院初期缩短14.2个月,效率全国领先。
系统构建域外法查明与适用体系,首创域外法律专家在线出庭协助查明,累计适用域外法、国际条约和惯例审理案件236件,其中适用香港法审理149件,数量为全国第一。
推动形成跨境商事 法律规则衔接制度性成果 打造湾区融合发展引领地
首创涵盖24项衔接点的跨境诉讼规则衔接体系,编写出版《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研究》系列丛书和配套指引,奠定大湾区示范法基础。
选任三批共81名香港地区陪审员、聘请49名港澳台及外籍调解员分别参与跨境商事纠纷审理和调解,引入4名港澳专家研究员、接收10批31名司法研修生协助改革创新。接待港澳地区及外国700余人次来访交流,前海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和法治营商环境获高度赞赏。
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打造国际化枫桥经验创新地
高标准建设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累计调解案件14968件;在全国率先聘请三家香港调解组织调解涉港商事案件,香港调解组织已接收调解案件184件,调解成功67件,调解成功率43.5%。
聘请7名港澳专家成立ADR决策理事会,聘请35名大湾区律师、30名跨国律师为涉外涉港澳台纠纷解决专员,提升解纷竞争力。
融合内地评估式调解和香港促进式调解,与香港调解机构联合制定跨境商事争议调解规则,成为内地首家与香港实现调解规则相互衔接的法院。
荣誉来之不易,唯有实干珍惜,前海法院将继续创新、奋斗、先行,释放新动能,展现新作为,再续模范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