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包溪文)11月22日,第十二届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暨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东莞市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以“金融法治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由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东莞市法学会、东莞仲裁委员会主办,广东金融学院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究院、东莞市律师协会、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协办,并得到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专委会、《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大力支持。来自省内外高等院校、司法机关、仲裁机构、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等相关业界的金融法学理论与实务专家、学者近200人参会。

研讨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研讨会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长龙主持。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姜滨、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先后致辞,张长龙作工作报告。广东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郑佳娜、副主任刘翔,东莞市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健和到会指导。
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姜滨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金融领域发展指明方向,是金融治理现代化的行动指南。他强调,民营经济是广东经济“重要支柱”,而金融法治正是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维权难”的关键。针对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未来工作,姜滨提出五点要求:锚定金融强国建设构建法治保障体系,聚焦金融改革破解“资源变资产”瓶颈,推动金融治理法治化以护投资者权益,强化党对金融工作领导确保安全,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升民企风险防范意识。他呼吁与会专家凝聚共识,以金融法治理论与实践创新,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东莞仲裁委员会主任潘长河指出,作为民营经济大市,东莞集聚超180万家市场主体,民营经济是城市发展的 “最大特色与最硬底气”。金融是民营经济发展的“血脉”,而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在维护金融秩序中作用关键。未来,东莞仲裁委员会将深化协同合作、探索智慧仲裁,为民营经济提供更优质服务。
张长龙在汇报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工作时,提炼了研究会的四个工作亮点和今后的工作设想。据介绍,每届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选题新、规格高、规模大、成果多、接地气,且注重研究成果转化,多次获得中央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张长龙表示,未来研究会将明确五大发展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凝练研究方向,突出示范、地方与实用属性;加强专业化建设,探索设专业委员会;深化学术交流,持续“走出去、请进来”;做好广州中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工作,依托其独特优势发挥专业作用。

增补正副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通讯员供图
开幕式还增补了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常务理事、理事,副会长袁碧华主持,张长龙为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常务理事颁发了证书。

颁奖现场。通讯员供图
本次研讨会共收到国内外170篇论文,经过两名省外副教授和一名省内副教授的通讯评审,共评选出青年优秀论文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其中,来自南非开普敦大学的青年学者荣获一等奖第一名。《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副主任、副主编邓泽辉宣读了获奖名单,姜滨、王新和卜祥瑞为获奖代表颁奖。
主旨演讲环节由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健男主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专委会主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反洗钱专委会主任王新围绕“新形势下反洗钱法的修订与适用”作主旨演讲,指出反洗钱法的修订兼具国内安全与国际博弈意义。国内层面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关键抓手,国际层面关乎2027年第五轮评估结果。王新教授认为,反洗钱法的修订需要平衡三类矛盾,一是国际标准与国内实际适配,避免“一刀切”;二是义务强化与责任公平协调,新规提升金融机构合规义务,同时差异化设定责任;三是监管与民生及企业发展兼顾,明确反洗钱措施需与风险适配。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委主任、北京信用学会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卜祥瑞围绕 “平等保护民营企业融资权问题与优化建议”发言。他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细化了融资支持条款,但实践中仍存在担保条款差异、控制性条款过度等困境,且风控模型依赖、利率管理等问题凸显。他建议强化法律实施与公平司法,推动金融机构落实社会责任,同时提升民企自身信用价值,并呼吁民企融资争端优先选择仲裁,依托其专业性、独立性及强执行力,为融资权保护提供保障,助力破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本届研讨会紧扣“金融法治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题,设置两个研讨单元。与会嘉宾们围绕各单元议题深入剖析,以多元视角展开思想碰撞,在深度研讨中凝聚共识、贡献智慧。
第一单元的议题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法治保障”,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纪委监督检查室主任冼宇航、佛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吴义茂主持。
本单元共有六位发言嘉宾和两位与谈嘉宾。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陈剑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教授、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彭丁带,东莞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主任徐芳,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教授杨兴,安盛金融高级理财顾问殷银浠,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黄斯媛,分别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金融安全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中的金融创新法律容错机制构建研究》《从“融资”到“融法”:法治撬动大湾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托合同法律关系中受托人的信义义务的立法完善》《保险对民营企业发展的赋能作用》《迈向智能监管:数据资产证券化的法治与技治融合》为题作了专题发言。金融监管部门的副处长以及湘南学院法学专业负责人、副教授李阳桂分别做了与谈发言。
第二单元的议题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与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由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劲,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潘星容主持。
本单元共有六位发言嘉宾和两位与谈嘉宾。云浮市司法局局长丁小巍,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袁碧华,东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郑水强,广州市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刘培新,兴业银行东莞分行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李如真,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一级科员董卉曦,分别以《云浮市“四方联调”机制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的成功实践》《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下的中立评估制度探讨》《解决金融纠纷的仲裁优势》《商事调解助力多元化纠纷解决》《赋能与协同:从金融机构视角探索多元化解体制的落地执行》《<民营经济促进法>背景下债权人利益平衡机制的困境与出路-以民营企业破产保护制度为视角》为题作了专题发言。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苏本茂,惠州仲裁委员会科长叶玉强分别做了与谈发言。
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王萍主持闭幕式,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祥生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简要回顾和总结。曾祥生教授指出,会议紧扣主题,既汇聚学界专家智慧,也为青年学者提供平台。未来需持续深化研究,助力广东金融法治建设与民营经济长远发展。
本届研讨会精彩纷呈,成果丰硕,参会论文再创新高。与会嘉宾围绕金融法治如何赋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展开深度交流,探讨了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路径,为广东省金融法学法律界搭建了重要合作平台。未来,这些思想成果将转化为推动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破解民企“融资难”“维权难”的实际力量,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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