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网讯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7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正视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解决问题,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提供保障,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
7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机关召开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黎进 摄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并作讲话,副主任徐少华主持会议,副主任周天鸿、陈小川、黄业斌、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了会议。黎进 摄
据悉,为更好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的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于7月2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十条措施,主要从组织建设和工作规范等方面明确要求。
李玉妹指出,要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性。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的一项重要工作。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要正确认识县乡人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文件,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把中央、省委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李玉妹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正视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黎进 摄
李玉妹强调,要正视我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解决问题,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提供保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市县人大要尽快开展调研,摸清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情况,提出具体措施建议,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把落实《若干意见》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迅速行动,逐项落实,确保十条措施落到实处。要抓好中央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再次掀起深入学习宣传中央文件精神的热潮。县乡人大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用,完善县乡人大会议制度,充实会议内容,着力提高会议质量,围绕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措施以及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每年选择若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党委确定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李玉妹要求,上下级人大工作要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各级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共同发展。省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基层人大的重要责任,积极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直接指导县乡人大的责任,加强与县乡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帮助解决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要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为我省实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主持会议并组织学习《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业斌传达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陈小川、黄业斌、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丘海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以及全省各地级市人大常委会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和秘书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