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市中心区车辆通行秩序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惠城中心区车辆限行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限行车辆: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及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
(二)限行范围:惠城区与仲恺区分界线、惠新大道、三环西路、三环北路、三环东路、三环南路、金榜路、金凯大道合围以内区域限制上述车辆通行。
二、相关桥梁限行措施:江南大道下穿京九铁路桥限高4米,并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以上区域、桥梁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四、受限制的货运、危运车辆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入市中心区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应持相关材料,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或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入城备案,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五、本通告自2022年12月5日起施行,其他限行管理事宜按原有相关限行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惠城中心区货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区域示意图
惠州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