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背景与目标
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拟联合香港国际调解中心、深圳市慈善会中立法律公益基金等单位,推出“双城双认证”调解(PCAM)能力提升法律公益课程。该课程将以“法律+慈善”的创新模式探索构建跨境调解人才生态闭环,通过“法律+调解+国际规则”三维赋能,培养兼具中国司法实践经验与国际商事调解话语权的复合型人才,推动粤港澳调解资源互认,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专业的调解服务,提升中国在国际争议解决中的话语权,推动中国调解制度参与全球治理规则制定,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贡献深圳智慧和方案。
二、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指导单位:深圳市法学会
主办单位:香港国际调解中心、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
支持单位:深圳市慈善会中立法律公益基金
三、课程亮点与特色
1、国际国内双轨专家阵容
聚焦国际调解实务,汇聚“法官+国际调解权威+高校专家”专家组合,课程内容涵盖国际调解技巧策略等前沿领域,兼顾中国调解制度与国际规则,授课导师包括:深圳市法学会副会长傅新江、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香港和解中心会长罗伟雄等深港两地权威法律专家。
2、国际调解黄金课程体系
课程内容聚焦跨境争议解决,衔接国际认证体系。包含16课时香港师资段实训,学员可接触国际商事调解前沿案例,8课时内地师资段,实务环节融入“破冰训练”“深港联合模拟调解”等场景化教学,结合“一国两制”下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库,提升跨法域争议解决能力。此外,课程还覆盖“国际调解程序”“跨境和解执行”“多元文化沟通技巧”,同时对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ICDRM)的PCAM考核进行专门解读。
3、“双城双认证”机制创新
依托深圳与香港两地专业机构资源,打造“理论-实践-认证”全链条培养体系,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将获得由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和香港国际调解中心的双重资质认证。符合条件的调解员可以按照程序受聘为香港国际调解中心调解员,香港国际调解中心与全球50多个争议解决组织建立了紧密联系,其出具的和解协议可依法转化为仲裁裁决,并在《纽约公约》签署国范围内获得执行,执行区域广泛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市场。
4、“培训—上岗”实践闭环设计
突破传统培训模式,构建“认证即上岗”的实务导向机制。考核合格者将直接纳入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人才库”,推荐至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中立法律服务站、深圳市龙华区中立法律站、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服务站(筹)等法学会基层站点担任调解专家或者调解员,实现“培训后立即上岗”的实践性教学目标,培养理论实践兼具的复合型人才。
5、慈善资金赋能公益法律服务
本次培训课程由“深圳市慈善会中立法律公益基金”提供资金支持。该基金作为全国首个聚焦法律领域的专项公益基金,本次培训系该基金支持的第一个公益项目,将通过“法律+慈善”的创新模式,突破救助具体个案的局限性,而是从源头培养化解矛盾的国际调解员力量,更广泛地去服务社会、化解矛盾。
四、课程内容
1、课程安排
本次课程共40个课时,包括16个香港师资授课课时、16个内地师资授课课时及8个实务课时。
2、招生对象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工作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具备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
(4)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
(5)有跨境解决争议实务经验及体制内工作经验者优先。
3、课程时间与地点、授课语言
时间:待定
地点:深圳以及香港(具体待定)
授课语言:普通话、粤语、英文
4、课程费用
本次课程费用由深圳市慈善会中立法律公益基金负责,举办单位不向参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5、报名方式及录取流程
(1)报名人员应填写附件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外语水平证明(如英语四六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等)、涉外经历佐证材料、执业证书复印件。
(3)将附件1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shenzhenzlflfws@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单位名称+姓名+报名双城双认证培训班”,提交材料截止7月15日。
(4)材料初审: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面试,材料审核结果将于2025年7月20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学员。
(5)面试录取:材料审核通过者参与面试,面试结果将于2025年7月30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学员。
五、结业安排及后续发展
(1)参加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将获得由香港国际调解中心以及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
(2)人才库推荐:通过考核的学员将100%推荐至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中立法律服务站、深圳市龙华区中立法律站、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服务站(筹)等法学会基层站点以及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合作单位担任调解专家或者调解员,优先参与一线的调解实践工作。
(3)所有参加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学员应当承诺提供一定时长的公益法律服务、服务社会。
六、预期成效
1、国际调解规则运用能力跃升
学员系统掌握国际调解规则及技巧,理解国际调解院的定位与筹备进展,具备参与国际争议解决规则制定的基础素养。
2、跨法域调解实务能力突破
熟练运用英语、粤语等跨语言沟通技巧、文化敏感性策略等处理涉外纠纷,通过“深港联合模拟演练”,掌握“一国两制”下民商事纠纷的调解技巧,推动粤港澳调解资源互认与协作。
3、区域法治合作影响力提升
培养兼具中国调解经验与国际规则视野的复合型人才,助力深圳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调解服务枢纽,推动内地与港澳在调解规则、资质、案例等多方面的深度对接。通过公益培训模式,向国际社会展示中国调解制度的开放性与兼容性,提升中国在国际争议解决中的话语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17882211651(微信同号)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附件1: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