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金蕾 通讯员 陈栩彤)“判决下来后不到一年就帮我们追回了近百万,这笔钱真是及时雨!再次感谢你们!”
申请执行人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是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里一家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今年9月,该公司写了一封感谢信,并将印有“廉洁高效 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东莞市第一法院松山湖法庭执行干警手中。
原来,这是一起涉第三人到期债权案件,松山湖法庭彭展峰法官执行团队从广东东莞联动到山东青岛,最终促成百万货款迅速到账。
交易中断诉请结清拖欠货款
2023年,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与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乙方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向甲方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提供生产原材料。在双方交易过程中,出现甲方资金周转不顺畅、乙方提供原材料有出入遂导致甲方加工成品受阻等问题,形成问题闭环,导致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
同年9月,乙方东莞某电子科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支付拖欠货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向原告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支付货款358万元……”
2023年12月,东莞第一法院经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判决。但在一审判决生效后,由于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资金仍然未到位,故一直未按要求支付货款。
“半年过去了,他们还不还钱,我们公司现在也急需这笔钱投入生产啊,公司正常运作已经开始受到影响!”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为自身发展考虑,着急追回欠款,今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第一法院松山湖法庭法官彭展峰接到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研判案情,便察觉到这进退两难的执行困境。
“一边是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资金受限,另一边是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急需追回百万货款填补资金缺口。双方都着急,目前只能深挖一下其他‘出口’了。”彭展峰忧心忡忡地说道。
紧密查控 锁定第三人到期债权
近年来,高新技术产业在东莞松山湖不断聚集,对为科创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东莞第一法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东莞“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布局所需,用法治力量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申请执行人作为松山湖里的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正面临执行难题,彭展峰深感司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使命在肩,责任重大,“考虑到双方企业为产业上下游关系,必须妥善执行才能把影响降到最低,让天平不向任何一方倾斜。”
为推进执行进度,彭展峰根据多年执行经验,先做前期沟通工作。
“公司还有外债没收回来,所以资金链很紧张,才一直没办法按期还款。能不能再给点时间我们呢?”在电话中,被执行人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化名)表示无能为力。
正是这通电话,彭展峰捕捉到一个关键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对外有到期债权。对此,执行团队开展了一系列查控,查明被执行人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确实对三家知名家电公司享有到期债权。
“由于被执行人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根据生效判决需向东莞某电子科技公司支付货款,而你们欠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的债务现已到期,需要你们公司协助该案执行还款……”
彭展峰成功联系到上述三家知名家电公司后,先后向其发送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与《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冻结并支付被执行人枣庄某电子科技公司对其享有的到期债权。经过大量沟通与释法,其中两家公司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今年7月,法院成功冻结了合肥某洗衣机公司和无锡某电器公司的应收款项54712.51元、913352.21元。很快,合肥某洗衣机公司将到期债权款项54712.51元支付至东莞第一法院执行账户。
“解冻”到期债权 近百万货款成功到账
可是,另一家公司在支付时却又遇到了“绊脚石”。
无锡某电器公司向法院表示无法协助支付,其回函称:“到期债权已于2023年10月6日被青岛市市南区法院首次冻结,东莞第一法院冻结为轮候,无法协助支付到期债权。”
为进一步了解无锡某电器公司资金被冻结的详细情况,彭展峰立即发函至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成功联系上承办法官,经过多轮深入沟通,青岛法院积极协助调查并给予回复,“目前案件已经撤诉,申请人正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
今年8月,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协助东莞第一法院依法作出《解封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解封)》,解除了对无锡某电器公司913352.21元到期债权的冻结。同月,无锡某电器公司将应收款项913352.21元支付至东莞第一法院执行账户。
至此,近百万到期债权全部解冻并成功到账。
各方权益得到保障,资金链流转顺畅了,生产和发展才能向前。面对执行难题,东莞第一法院松山湖法庭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理念,以有效执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科创金融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