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池泽梅 通讯员 邓晶晶)入秋之后的鹏城,暑气不再,清爽温柔的秋风迎面拂来。年过七旬的徐老太在两个儿子的陪同下,享受着宁静舒适的秋日时光,心里一片暖阳。
看着这母慈子孝、温暖有爱的场景,谁能想到,两年前这个家还因自建房的继承分割及赡养问题对簿公堂?这还得从徐老太一纸状书说起……
母子积怨多年,屡次对簿公堂
2022年7月,徐老太诉至深圳龙岗法院,给法官展示了自家一幢7层高自建房的照片,委屈地说道:“这就是我之前居住的房子。老伴去世后,就没钱吃饭看病,法官你要为我做主。”
原来,自丈夫张某于7年前去世后,家里的自建房就由徐老太的两个儿子,即40多岁的张某甲、张某乙管理。徐老太哭诉,两个儿子既不给她房租收益,也未按承诺支付赡养费,徐老太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同时就房产继承分割向法院提起诉讼。
初步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贺榕发现该房产虽未进行产权登记,但1992年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显示房屋的主体是张某甲。
庭审中,双方对建房款项来源各执一词,但都没提交有效证据,收据、送货单等材料落款时间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间存在较大出入。同时承办法官注意到,前述证书出具时,张某甲刚满18岁。“一个刚成年的孩子,有单独购买地块并建房的经济实力吗?”带着疑问,贺榕委托专职家事调查员前往案涉房屋等地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结果却不尽人意。一方面,因时间久远,已无社区或股份公司的工作人员知晓房产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附近邻里又多是租客,也纷纷表示并不清楚情况。一时间,归属情况实在难以确认。
更为棘手的是,第二次庭审中双方才反映被继承人张某去世时,张某的母亲还在世,也就是本案继承人尚有疏漏;但同时双方又告知法院,张某的母亲及张某部分兄弟姐妹已在本案起诉前、审理中陆续过世,即产生代位继承、转继承,这下连诉讼主体范围都很难确定。
面对两个儿子不支付赡养费、对自己不闻不问的情形,徐老太气不打一处来,2023年1月又另案起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儿子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补付其丈夫去世后至今的赡养费差额,另按照每人每月10000元支付之后的赡养费,并共同负担已产生的医疗开支。
继承权纠纷未平,赡养纠纷又起,徐老太一家关系降至冰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法官苦寻破解之策
对于徐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的行为,张某甲和张某乙满是疑惑与不解。
“是,我身体不好,家里情况也比较难,但我们对母亲也算是尽心尽力,有哪里不舒服,也都是我们带她去医院的。”张某甲说道。
“生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每个月都有给母亲1000元的生活费。另外她要吃什么东西都是直接到我这拿。”张某乙表示。
面对矛盾再升级,两个案件的承办法官刘海娟、贺榕意识到该案件不能通过“一纸判决”来“明辨是非”,而是要找到家庭矛盾的症结点才能彻底消解矛盾。
“经过此前的几次庭审,我们了解到徐老太的家庭情况较为复杂,因诸多家庭纠葛,母子间渐生嫌隙,继而互相对立、埋怨。”刘海娟说道。“但毕竟是血浓于水的母子关系,徐老太再次提起赡养纠纷,其深层原因很可能是一致的。如何找到症结所在,并选择合理的方案,是解纷的关键。”
一直以来,龙岗法院坚持所有家事案件都实行“诉前—诉中—判后”全过程跟踪调解,依托专职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专业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助力家事案件调解。
承办法官在查阅案件的证据材料之余,与专职家事调查员通过走访等形式,对徐老太和两个儿子过往生活进行了深入了解:自建房共7层,1-2楼是自用居住。大儿子张某甲,因患病难以工作,家庭收入来源主要靠妻子在超市打工和收取3-5楼的房租,还要抚养念书的女儿、赡养岳父岳母;二儿子张某乙,靠摆摊卖货与收取6-7楼的房租维持生计,同样还需要赡养岳母;徐老太在深圳本就鲜有亲朋,尤其是老伴去世之后,两个儿子忙于生计,更是疏于对她关心与照顾,内心更加孤苦无依,特别想念老家。
承办法官更加坚定:疏导彼此之间的心理症结,修复破损的关系,改善相处模式,才是妥善解决好徐老太继承分割及赡养问题的最好方式。
消除隔阂,助力夕阳更美更红
几经周折,承办法官将伤心的徐老太与忙于生计的两个儿子集齐在调解室内。考虑到徐老太熟悉揭东话,还找了揭东的同事与徐老太谈心。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人都有老的时候,谁都不希望自己老无所依、老无所养,成年子女要正视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反映的是个人的道德品行修养,亦是为自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树立榜样。”
……一番释法说理后,张某甲和张某乙就后续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均表示愿意接徐老太回去住,且每人每月支付1500到2000元的赡养费。
听到两个儿子的答复,徐老太有些哽咽,开口说道:“我跟自己的两个亲儿子生活在一起时,距离好像很近,但又很远,他们从未关心过我的所思所想”。
此时,承办法官已对矛盾的根源了然于心。徐老太直接诉请的是赡养费、案涉房屋所有权及租金,实际诉求则是家人的关心和照顾,是想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几次沟通后,两被告与母亲彼此渐渐打开心结,两被告掏出了近年来找寻母亲的报警回执,也出示了向曾照顾母亲的人员结清生活费、医疗费的付款凭证。
2023年11月,张某甲在微法院平台上传了徐老太落款的撤诉申请。为了解徐老太的现状和确认徐老太的真实意愿,承办法官通知张某甲、徐老太的律师等一起陪同徐老太到庭询问。
“法官,想要撤诉确实是我的真实意思。儿子儿媳都表示了歉意和爱意,我现在已经回到家里和亲人重新开始生活,儿子儿媳都对我很好,他们也不容易,我们之间的关系得到了修复,我很珍惜,现在已经没有再打官司的必要了。”徐老太表示。
两案撤诉后,龙岗法院践行家事案件回访制度,写好家事审判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今年4月,龙岗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团队经案后进行回访,得知曾经矛盾交织的自建房已充满爱意,徐老太身体状况良好、家庭和谐美满。今年9月,心系徐老太的承办法官再次电话回访张某乙,以求更加深入全面了解徐老太目前的状况,张某乙感激不已,同时表示会好好照顾母亲,“经过这次官司我们知道,除了经济和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关注与慰藉同样很重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让母亲安享晚年。”承办法官欣慰不已,心中的大石终于放下。
家齐国安宁,家安天下定。龙岗法院不断探索家事审判工作,2022年8月成立少年家事团队以来,共办结家事案件3067件,家事案件调撤率近60%,依托专职家事调查员开展家事实地调查案件50余件,案件回访2500余人次,切实以家事化解夯实基层治理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