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池泽梅 通讯员 李晓霞 许丹丹)为全面提升龙岗区行政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挥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11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联合龙岗区委政法委组织开展行政调解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旨在更新工作理念,进一步提升行政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巧。全区30余名行政调解员参加培训。
培训现场。通讯员供图
本次培训邀请了资深行政调解律师佘锦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专家建议稿项目的参与成员之一)进行授课,重点围绕行政调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介绍,并结合多个典型案例对行政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和指导。
授课讲师从“枫桥经验”出发,引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的重要性,同时结合相关法律依据及规范性文件,详细梳理了行政调解事项目录。通过评析不同类型的纠纷案例,探讨常见问题,讲授了行政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流程及调解技巧,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为调解员在调处行政争议类纠纷案件开拓了思路。
“这次的培训内容丰富。课堂的案例也贴近实际工作,对我们之后开展行政调解很有帮助。”培训结束后,调解员李某分享了他参与此次培训的感受。
培训现场。通讯员供图
行政调解作为柔性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相比于其他调解方式,对于矛盾纠纷的解决具有能动、灵活、高效的特点。今年8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圳市行政调解规定》(深府规〔2024〕7 号),该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了行政调解工作的发展。近年来,龙岗区在区级层面及其辖区内11个街道成立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将行政争议调解阵地前移至群众“家门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高效化解纠纷的渠道,极大方便了群众解决此类问题。
“做好行政调解工作,不仅能够拉近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还能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龙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彦荣表示,区司法局将在规范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流程、整合法律援助资源上加码发力,持续深化行政调解工作,以行政调解员能力素质提升活动为抓手,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