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金蕾 通讯员 高子祥)“双11”作为各电商平台的推销节点,不少消费者进行大量网购,但难免会购买到假货或遭遇货不对板。近日,某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百亿补贴活动”中买到假货,遂诉至法院,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法院东城法庭最终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一审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按照商品成交金额的十倍向消费者支付赔偿款。
商家售假企图蒙混过关
今年上半年,张先生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2个参与“百亿补贴活动”的名牌双肩包,共计付款652元。该商品网页明确标注“工厂原单,三年质保”“百亿补贴·正品保障,假一赔十”等字样。
当张先生询问商家如何证明是原厂产品时,商家未正面回答,并称:“如果你不能接受就退货。”“官网买一个,随便你对比。”
随后,张先生以假货为由申请退款,商家要求张先生更改退货理由为“不喜欢”,并回复:“一直都强调了这是物美价廉的复制品”“我有提前告知您的”,对赔偿问题只字未提,张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诈,遂将商家起诉至法院。
商品宣传保障与实物不符?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中,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被告出售的双肩包参与了某电商平台的“百亿补贴活动”,该活动的正品保障条款之一就是“假一赔十”,即如商品不是正品则商家需向消费者退还商品成交金额,并支付十倍赔偿款。现原告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被告已经确认案涉商品为“物美价廉的复制品”,并非是品牌官方认证的正品。故此,依据被告参加的“百亿补贴活动”的条款,被告需向原告退还商品成交金额,并支付成交金额的十倍赔偿款。同时,原告也应将购买的双肩包退还给被告。最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退还货款652元并赔偿6520元;原告向被告退还案涉两个双肩包。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东莞第一法院东城法庭承办法官林永雄表示,电商商家在参与各类促销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承诺,提供正品商品,切不可虚假宣传、售卖假货,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要留意商品宣传和相关保障条款,遇到权益受损情况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尤其在“双11”这类促销节点更要谨慎购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