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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第二法院以案例教你如何维权

摘要:在万物互联的时代,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的“标配”,一系列的问题也接踵而来。网购了未拆封的手表却发现已被联网使用怎么办?想购买正常零售手机却收到了展示样机,卖家是否构成欺诈?直播间购买玉镯给予好评后又主张外观瑕疵提出退货退款能否得到支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广东东莞第二人民法院以三宗网络购物典型案例揭示网络购物风险点和寻求维权的途径,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网购的合法权益。

民主与法制网讯(李凯敏 通讯员 邓玉廷)在万物互联的时代,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的“标配”,一系列的问题也接踵而来。网购了未拆封的手表却发现已被联网使用怎么办?想购买正常零售手机却收到了展示样机,卖家是否构成欺诈?直播间购买玉镯给予好评后又主张外观瑕疵提出退货退款能否得到支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广东东莞第二人民法院以三宗网络购物典型案例揭示网络购物风险点和寻求维权的途径,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网购的合法权益。

未拆封但已联网手表不符合“全新”标准  可退货退款

2022年8月,方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向卖家购买一只智能手表。卖家在其销售页面载明手表为全新未拆封。方某签收手表后马上查验手表外盒载明的序列号,显示该手表的保修期截止于2023年7月31日。通过核实出厂日期和保质期,方某认为其购买的手表在出售前已被激活使用,并非全新产品,要求退款退货,被卖家拒绝。双方协商不成,方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卖家承诺其出售的智能手表为全新未拆封,故买卖标的物应为全新的智能手表。根据法院向品牌终端公司咨询的结果,证明该手表在出售前已被联网使用。虽然卖家坚称案涉智能手表未被拆封,但无法提供购买发票,该电子三包凭证激活的时间已无法更改。智能手表作为电子消费品,保修期是影响消费者是否购买的重要因素,已被激活使用与全新未拆封的产品亦存在价格差异。已被激活使用的智能手表显然达不到卖家承诺的全新标准,也不符合方某购买的目的,双方的买卖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后,卖家应当向方某退还全部货款,方某需向卖家退回案涉手表。

维权指引:通过线上进行二手商品交易时,消费者及商家应当严格遵守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规则。卖家应如实陈述、展示商品状态,对于商品瑕疵要及时告知;消费者应当选择正规且信誉良好的品牌和商家,货比三家,仔细甄别产品的品质、功能和服务,不购买“三无”产品。同时,消费者在收到电子产品后应及时通过登录官网查询等途径核对保修日期并保留证据,作为维权之用。

欲购买零售手机却收到展示样机  商家构成欺诈

陈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购买卿某售卖的一部二手手机,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手机系展示样机,与正常的零售机存在售后的差异。陈某认为卿某在交易过程中未告知该手机系展示样机的机器属性等问题,以欺诈手段诱导自己误认为是正常的零售机,使自己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购买该手机,请求法院撤销案涉买卖合同,并诉请卿某退回货款。

法院认为,案涉手机确为展示样机,卿某在交易过程中未全面、如实向陈某披露案涉手机为展示样机的事实,系故意隐瞒手机真实情况,致使陈某以为案涉手机是正常的零售机而进行购买,有违交易诚信,构成欺诈。卿某应返还购机款,陈某应退还手机。

维权指引:网购消费者如发现受欺诈等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形,应注意收集和固定证据,保存好商品及购买商品的交易、沟通、查询记录等,及时维权,若双方协商不成,及时寻求消费者保护协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来协助维权和取证。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此类欺诈行为,消费者在提起诉讼维权时,还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退一赔三,不足五百为五百的赔偿责任。

网购玉镯过了“鉴赏期”并给出好评  以外观瑕疵主张退货退款不予支持

邓某在某玉石店直播间购买了价值7万余元的翡翠玉镯一只,卖家在邓某下单后告知陈某玉镯鉴赏期为48小时。邓某收到手镯5天后进行了好评“整体而言还是可以的,朋友说戴出了小六的感觉”,并发出其佩戴手镯的图片。2个月后,邓某找到卖家,主张手镯圈口尺寸与宣传不符,要求退货退款,被卖家拒绝。邓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卖家退还手镯费用。庭审中,邓某出示了手镯,并主张卖家在销售时声称手镯无纹无裂无脏无杂,但其收到的手镯中有棉杂、纹路及杂质,邓某找到做珠宝的朋友询问得知手镯不值购买的价钱,且卖家直播时称圈口为58.5毫米,经邓某测量仅有57.9毫米至58毫米,卖家构成欺诈,请求解除买卖合同。玉石店则主张邓某所说的“棉”是玉石的天然特性,“棉”的多少仅能影响价格,并不构成欺诈,不同意解除合同。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合同能否解除。卖家发出的鉴赏期告知虽然属于格式条款,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本案中邓某对手镯存在杂棉、纹路等问题均为外观瑕疵,在48小时检验期内足以发现。现邓某在检验期满后对货物进行了好评,应视为该手镯外观经邓某验收合格,但是之后邓某再以手镯外观瑕疵为由提出解除买卖合同,不予支持。

维权指引:网络直播购物方便快捷但同时也存在风险,尤其是对如翡翠玉镯、珠宝等高价值商品,通过网络展示因受光线、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会与实际商品有一定差别。消费者网络购买贵重物品时应尽可能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仔细查看商家提供的商品展示信息,留意网购平台的相关条款规定,收到货物后应当及时对商品进行验收。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要及时与商家联系进行沟通协商,或通过网购平台的客服协助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如果商家存在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的,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处理。如果上述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权。

 责任编辑: 李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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