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吴思敏 通讯员 陈育敏)今年2月,一面写着“倾心司法,耐心调解”的牌匾送到了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王渊法官手中,这是当事人曾某对法院公正司法、为民解忧的由衷感谢。这面牌匾背后,是惠州市中院法官与特邀调解员携手化解一起大额借款合同纠纷的暖心故事。
原告曾某与被告郑某情谊深厚,双方父辈亦是多年至交。2021年,郑某的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急需资金周转,曾某念及多年交情,先后通过银行转账向郑某提供了2000万元借款,并签订多份《借款合同》,明确借款利率与还款期限。然而,借款到期后,郑某未能如约还本付息。
2022年,曾某与郑某及其实控的A公司再次签订《债务确认书》,约定郑某与A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同时,郑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B公司亦出具《不可撤销担保函》承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担保责任。但此后,郑某与A公司仍未还款,经曾某多次催讨无果,双方矛盾不断激化,最终曾某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将郑某、A公司、B公司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后,郑某、A公司、B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这起案件涉及金额较高,关系错综复杂,处理稍有不慎,不仅会让多年好友彻底反目成仇,还可能对企业经营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承办法官王渊接手案件后,仔细阅卷,深入分析案件细节。她发现,虽然案件涉及金额高、法律关系复杂,但双方对借款本金并无争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利息和律师费的承担上,这为案件调解提供了可能性。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王渊法官决定委托特邀调解员朱德林先行与双方沟通调解,期望通过调解修复双方关系,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员朱德林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了解,郑某、A公司表示并非不愿还款,而是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而出借人曾某经营的公司也急需这笔资金投入业务运转,双方在还款时间和方式上分歧巨大,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面对调解困境,王渊法官并未气馁,决定调整调解思路,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一方面,王渊法官向郑某、A公司释法析理,从诚信、和谐、友情的角度出发,强调诚信履约的重要性,并详细告知逾期未还款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郑某听后,诚恳地表示A公司尚有部分对外欠款未收回,希望能给予合理的宽限时间。
另一方面,王渊法官与曾某分析了郑某、A公司的现实困境,希望曾某能够体谅对方难处,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并制定合理的还款方案。经过王渊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协调,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至此,这起涉及借款本金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成功落下帷幕。
“沉甸甸的牌匾,是信任,更是责任。”王渊法官感慨道。
下一步,惠州市中院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紧紧围绕“实质解纷、定分止争”目标要求,坚持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用心用情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