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黄靖 通讯员 广正发)随着第十五届全运会将于11月9日在广州开幕,蓬勃兴起的全民健身热潮对以法治护航文体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广州市委政法委于8月启动“激情全运 法治同行”法治建设主题宣传月活动。8月14日,活动首站在广州互联网法院举行,会上发布了涉数字体育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涉及体育赛事直播、电竞赛事直播等多个领域,为护航数字文体产业发展提供了清晰司法指引。
剖析典型案例,清晰界定法律边界
聚焦“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GIF侵权案”,广州互联网法院的裁判首次明确了“碎片化传播”的侵权认定标准。在该案中,某平台截取奥运赛事夺冠瞬间制作大量GIF动图,在APP“奥运专栏”传播,吸引超200万人参与观看。法院审理认为,这些动图虽时长仅几秒,却浓缩了赛事核心看点,形成对完整赛事的“替代观看”效果,侵害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组织权。
该案主审法官解读道:“案涉GIF动图虽短,但展现的画面是这些比赛的精彩甚至夺冠时刻,吸引了大量用户的关注。网络用户通过浏览相关赛事GIF动图即可实现观赏效果,一定程度上对赛事节目产生了现实的替代效应,不合理地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2020年新修订著作权法实施后的典型案例,该案清晰界定了广播组织权的网络保护范围——不仅覆盖传统广播电视传播,更延伸至APP、网站等数字平台,让赛事版权方的合法权益在网络时代得到有效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互联网法院始终紧扣数字经济脉搏和区域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涉网纠纷案件集中管辖优势,2024年以来集中受理涉数字文体产业纠纷案件22839件,为数字经济时代文体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聚焦服务保障数字文体产业发展,法院主要着力三大方向:一是筑牢权利保护屏障,通过审结各类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传播秩序,营造公平市场生态;二是强化裁判规则引领,针对网络游戏、数字体育产业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完善裁判规则体系,并探索AI背景下新业态的司法保护路径;三是提升司法治理效能,构建裁判与调解双轨运行机制,通过多元化治理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聚焦产业发展,共探法治护航之道
会上,围绕典型案例涉及的体育赛事画面使用、二次创作侵权判定等焦点议题,业界及学界人士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共商“法治护航数字文体产业发展”的时代命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万勇教授认为,十大典型案例类型多样、内容丰富,且直面新业态新问题,适时回应了知识产权法面临的新挑战。他以直播平台相关案例为例指出,“广州互联网法院充分秉持了办案与治理并重的理念,在多个涉及直播平台的案例中,法院除了对侵权问题作出判定之外,还对直播平台的规范经营作出指引,在有效保障重大体育赛事权利人知识产权的同时,有序引导了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法务经理王雯妍分享了总台在体育赛事版权保护中的实践,指出当前侵权主体逐渐向平台账号过渡,侵权形式逐渐向短视频侵权过渡的新挑战。“对于重大体育赛事这一类知名度高、时效性强、个人用户无授权的特殊内容,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典型案例明确了平台的注意义务不应停留在‘被动接受通知’,而应随赛事的进程‘动态升级’,对平台措施的有效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后续的维权提供了非常清晰的司法依据。”王雯妍表示。
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尚莉莉认为,数字体育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同时也面临着独创性认定困境、赛事直播中权利归属证明复杂、侵权行为分散隐蔽等问题。她特别提到:“广州互联网法院秉持开拓精神,率先在电竞赛事直播案件中作出突破性裁判,即明确电竞赛事直播节目的作品属性,填补了著作权法实务中对赛事直播保护的空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相关判例对后续的法律实践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广州互联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数字技术与文体产业的深度融合,法院将持续以司法智慧回应产业需求,让体育赛事传播有法可依,行业创新探索有章可循,为重大赛事版权保护与数字文体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在推动体育强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增进人民福祉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