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包溪文 通讯员 邓玉廷)在车水马龙的358省道旁,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一处临街家具卖场内,一场牵涉多方、持续数年的租赁纠纷,近日迎来了圆满结局。店铺主(次承租人)、二手房东、村委会工作人员、社区综治办主任、特邀调解律师与东莞第二法院长安法庭的法官齐聚一堂,在长安镇综治中心的协调下,成功将五起关联纠纷“一揽子”化解。这不仅是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一次生动体现,也是长安法庭深度融入镇综治中心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
纠纷源于2020年4月。二手房东麦生(化名)将店铺租予纪生(化名)等人,约定排污改造费用由次承租人承担。后因麦生需提前解约,双方协商由纪生等人直接向一手房东续租。然而,双方就排污改造工程是否实际施工、相应费用及部分占有使用费的支付问题产生分歧,争执不下,麦生遂将纪生等人诉至东莞第二法院。
案件审理中,双方对欠付占用使用费无异议,但对排污改造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及费用承担各执一词,证据认定陷入僵局。考虑到案件涉及多名次承租人,且争议事实年代稍远,社区可能掌握关键信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果断将案件移送至长安镇综治中心启动联合调解机制。
长安镇综治中心迅速响应,整合资源,组建了由社区综治办主任、村长、村(居)法律顾问构成的调解团队,长安法庭法官则全程提供法律指导。调解团队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基层优势,分工协作:法律顾问与法官沟通后,进行“背对背”沟通,精准梳理双方核心诉求;社区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则深入走访,调取查阅了2020年案涉商铺排污工程的内部报备记录、施工节点照片、障碍物清理沟通记录等关键档案,初步证实了工程确已施工。
在事实基本清晰的基础上,各方再次“碰头”。综治中心调解团队逐一向当事人展示了调取的关键证据材料,有效消除了纪生等人关于“工程是否实际施工”的疑虑。随后,针对“费用如何分担”的新焦点,法律顾问结合案例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法庭法官则依托“案例库”“法答网”等司法资源,向双方阐明了司法实践中的通常认定标准。
调解过程中,纪生等人虽认可施工事实,但指出排污效果不佳,并自行进行过多次疏通,不愿全额支付费用。麦生则坚持依据实际支出要求全额支付。面对僵局,调解团队引导双方立足实际,综合考虑投入成本、使用效果与用户体验,寻求利益平衡点。经多轮协商与利益衡量,最终,纪生等人同意按合理比例(减半)支付排污费用,麦生亦作出让步。四位次承租人据此付清款项,麦生撤诉。第五位次承租人提出的商铺漏水损失问题,也通过与排污费抵销的方式达成调解。五起纠纷得以整体、彻底解决。
“轻装上阵,和气生财!”纠纷化解后,次承租人纪生等人倍感轻松。麦生的诉讼代理人也对综治中心与法庭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我们对最终的调解结果十分满意。”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得益于长安法庭与长安镇综治中心协同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据悉,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长安法庭于今年9月与镇综治中心签订了《构建矛盾纠纷协同治理机制合作协议》,建立了案件信息“双向推送”机制。法庭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适宜调解的案件优先引导至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同时,通过定期业务培训、庭审观摩、巡回审判、发布类案指引等方式,系统提升基层调解队伍的法律素养与调解技能,夯实基层治理法治根基。数据显示,自今年9月该机制运行以来,长安法庭累计委托综治中心调解案件40件,调解成功率达80%,成效显著。
这把排忧解难的“金钥匙”,正为东莞长安的基层社会治理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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