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  主流、权威、影响力 -- 全力打造政法系统主流门户网站

 | 深圳市福田区开展“黄丝带帮教”走进街道系列活动 | 同时给两家关联公司打工,工资谁来付? | 深圳市法学会开展宪法普法进社区活动  法治护航暖民心 | 深圳罗湖警方实施三起生死救援  守护群众生命安全 | 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学法热潮  广东“宪”场打卡攻略请收好 | 广东中山第二市区检察院以案说法:贪小利出售营业执照?当心触犯刑法! | 深圳市龙岗区2025年“宪法宣传周”启幕  谱写高质量发展法治新篇章 | 深圳力量闪耀全国赛场!欧阳青辰斩获全国婚姻调解大比武一等奖 | 深圳市华强北综治中心推进基层善治新“枫”尚 | 深圳燕罗街道网格开展《住房租赁条例》宣传活动 | 深圳前海与深大法学院共筑“法治未来”新图景! | 深圳前海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  赋能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发展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举行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发放仪式 | 广东东莞第三法院:巧用“强制执行+善意执行”组合拳,让百余家企业平稳“换东家” | 广东中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创新构建“非遗纸鸢+普法护航”模式  实现文化传承与法治传播双向赋能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全面推进“扫码入企”,以数字赋能规范涉企执法服务 | 深圳罗湖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交警27分钟助力断肢男子“再植” | 广东省中山市召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专场新闻发布会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开展反家暴主题活动  以法治力量守护家庭平安港湾
民主与法制周刊
民主与法制时报
民主与法制网·首页  >  大湾区法治  >  司法进行时 >   正文

同时给两家关联公司打工,工资谁来付?

摘要:劳动者由A公司入职,却在B公司上班,两家公司之间具有高度关联性,劳动者的薪酬应由谁来承担?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判决两公司对员工薪酬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案判决已生效。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 池泽梅 通讯员 杨宇亭劳动者由A公司入职,却在B公司上班,公司之间具有高度关联性劳动者的薪酬应由谁来承担?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判决公司对员工薪酬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A公司与B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相同,实际控制人均为丁某2016年12月底,陈某入职A公司,后被A公司调派至B公司工作,在工作中以B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洽谈和管理事务,并担任B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此外,两公司均对陈某进行考勤并制作工资条,陈某的名片上亦同时记载了两家公司的企业信息。2023年3月底,陈某以“工资发放不准时,影响正常生活”为由,向A公司提出离职。

陈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A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B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陈某的请求予以支持。B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请求无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龙岗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B公司是否需要对A公司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陈某被A公司调派至B公司处工作,以B公司的名义进行业务洽谈和管理事务,并经B公司委托,担任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均表明B公司对其工作进行了直接管理和安排。此外,A公司与B公司均对陈某进行了考勤并制作工资条,说明两家公司在对陈某的用工管理上存在混同。陈某的名片上同时记载了两家公司的企业信息,且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丁某,实际经营地址也相同,这些事实进一步证明了两家公司之间存在高度的关联性和混同用工的情况。因此,陈某在两家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法明确区分,两家公司均应对其劳动权益承担共同责任。

实中多发两个以上关联公司交替用工或同时用工的情形,实控人利用多个关联公司进行员工调动,导致频繁更换用工主体,交替轮流用工,影响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也侵犯劳动者的其他权利。”承办法官表示,本案是典型的混同用工案件,构成混同用工的公司虽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视为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应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共同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责任。实践中,劳动者入职时应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核实与实际用工主体是否一致,以免引发劳动纠纷。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合理规范用工,关联企业之间在人事、财务、业务上做到清晰分离,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 李锐忠
版权所有 Copyrights 2005-2022 www.mzyf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民主与法制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京ICP备12043066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77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分辨率浏览
回顶部